{{ $t('FEZ001') }}教專中心助理
{{ $t('FEZ002') }}課發中心|
一、 各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初審意見如附件,請於112年7月21日(五)前完成後續配合事項:審查結果為「修正後通過」及「修正後再審」者,請依審查意見修改社群申請書或經費概算表後,以校為單位,上傳至補件網頁(https://reurl.cc/7k4YD5),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或補件後仍未達標準者,視為不通過。
二、複審結果於112年7月31日公告。
三、本案社群經費之請撥事宜,本府將俟國教署核定經費後另案函知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2023-06-29
{{ $t('FEZ014') }}2023-07-21|
{{ $t('FEZ004') }}2023-07-04|
{{ $t('FEZ005') }}78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