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課發中心|
一、 各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初審意見如附件,請於115年7月19日(五)前完成後續配合事項:審查結果為「修正後再審」者,請依審查意見修改社群申請書以校為單位,上傳至補件網頁( https://reurl.cc/xWnEl5 ),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或補件後仍未達標準者,視為不通過。
二、複審結果於115年7月31日公告。
三、本案社群經費之請撥事宜,本府將俟國教署核定經費後另案函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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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6-2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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