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13人權團|
人權可分為三類
一、消極-基本人權:例如生命自由(言論表意權)財產權。
二、積極-社會權,乃社會政府運用公權力保障人權,如教育權、社會權、行的安全。
三、精神領域-文化權-以藝術或地方整體的認同感形塑某地的精神與情懷或共同記憶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5-05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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